必看!@容桂街坊,城镇子女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容桂街坊,
早些年进城读书、工作,
为了生活方便,
很多人转为了城镇户籍。
但问题也随之而来。
村里的宅基地房屋怎么办?
城镇居民能拥有宅基地房屋吗?
最近,自然资源部对这个问题给出明确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这是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的答复。
通俗来说,即便你是城镇居民,依然可以以继承的方式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并通过合法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文章很长,
容桂君先给大家划个重点——
继承的是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包括宅基地所有权,且宅基地不能单独被继承。
自然资源部最新答复不代表城镇居民可以购买宅基地,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依然被严令禁止,“小产权房”无法确权登记。
这对于进城务工、落户的农民来说,无疑极大减少了后顾之忧。
容桂君知道大家可能还是看得一头雾水,
要搞清楚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来龙去脉,
我们先一起来捋清几个概念——
分清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
和房屋所有权
什么是宅基地?
村里的土地都是宅基地吗?
不是的。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不包括与宅基地相连的农业生产性用地以及农户超出宅基地范围占用的空闲地等土地。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来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同时,根据《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属集体所有。
什么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三者要分开来看。
其中,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民集体,村民个人并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只能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而城镇居民通过继承获得的,也是后者。
有人会问,城镇居民能否到农村购买宅基地?答案也是不能。一直以来,国家明令禁止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
2004年下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即我们常说的“小产权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目前,广东各地正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登记,在这个过程前期,不动产登记部门会通过权籍调查,理清权属关系。继承人可以通过“房地一体”登记,获取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
这里要留意到一个前提——办理继承手续时,宅基地上必须建有住宅。如果没有住宅、房屋,宅基地使用权依托的客体也随之消失,继承人也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村委会可以收回宅基地。因此,也有专家建议要特别留意对村里宅基地上住宅的维护、修缮。
此外,宅基地与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也有不同:商品房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70年,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现行法律和政策尚未具体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期限。
大家是否已经解决心里的疑问?
若还有疑问的街坊们,
可选择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噢!
来源 | 南方日报
编辑 | 念响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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